汉中地区歌舞团团址在汉中市东大街,前身为中共陕南区党委宣传队,后为汉中地区歌剧团,1988年改为汉中地区歌舞团。以排演歌舞、话剧为主,全团共有演职员109人。自成立以来,共收集、创作陕南红色歌谣、民歌、山歌8000多首,民间小戏120多出,先后创作、移植、改编、上演大小剧目200多个。1953年7月,该团自编自演的歌舞剧《韩太公劳军》曾赴朝鲜慰问演出。1964年曾创作演出的大型歌剧《红梅岭》,曾赴京演出,引起轰动,后被西安电影制片厂拍摄成戏曲片在全国上映。1963年该团作为先进集体出席了陕西省文联群英会,1964年又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艺界十面红旗单位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