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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民事权利能力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民事权利能力

又称“民事权义能力”。法律赋予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在本质上,它是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的前提。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有资格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一种可能性,尚未转化为实际利益,它既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资格,也包括民事主体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本人既不能转让或放弃,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也不受他人限制或剥夺。民事权利能力可分为公民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二者的内容不同;法人不能具有公民所特有的某些权利能力,公民也不能具有法人所特有的某些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而各个法人的权利能力因业务范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各有限制。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简称“权利能力”。法律赋予自然人、法人等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即民事主体资格,才能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其区别在于: (1)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只有具有了这一资格,民事主体才有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的可能。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实际享有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权益。对于民事主体而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具有了参与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否则便不能参加民事活动,也不可能取得民事权利。但有了这一前提,如不凭借这一前提参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会享有到民事权利。(2)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包括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两个方面。民事主体既有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也就有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这两个方面是不能分割的。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并不包括民事义务。(3) 民事权利能力是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割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其成立、终于其消灭。所有民事主体的整个存续期间,民事权利能力始终存在,且不可以放弃、转让。民事权利除一些人身性质的权利之外则可以按照民事主体的意志放弃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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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或法人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对于自然人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对于法人是始于成立,终于终止。内容和范围在自然人是由法律规定,在法人则取决于它的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参见“法学基础理论”中的“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由法律所赋予的、使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亦称“人格”。

☚ 训诫   民事行为 ☛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分类 ☛

民事权利能力

capacity for private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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