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简易仲裁程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简易仲裁程序仲裁机关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争议不大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与普通仲裁程序的主要区别: (1) 申诉方式简单灵活。当事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者信函方式申诉,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一同到仲裁机关请求解决争议。(2) 解决争议的程序和办法简单灵活。仲裁机关问明情况,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仲裁机关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办理,也可以派出仲裁员就地审理案件。(3)县(市)、旗、市辖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受理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调解书,仲裁员审核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送达当事人,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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