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正经界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正经界论 正经界论要求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整理确定不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土地疆界区限,以维护土地所有权的思想主张。经,界划丈量。界,田沟之类的界线。经界即土地所有权的地理标志。孟子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将正经界即对土地进行整理、界划、丈量,作为实现井田制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一个“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而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 的理想社会。孟子的这一思想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唐中叶后因地籍混乱,人们开始注意私有土地的疆界问题。柳宗元提出“定经界、核名实”(《柳河东集·答元饶州论政理书》)。北宋程颢认为“经界不可不正,井地不可不均,此为治之大本也”(《二程全书·明道文集·论十事札子》)。张载坚持恢复井田制,着重指出“治人先务,未始不以经界为急。”(《张子全书·行状》) 孟子的井田方案本身充满矛盾,不可能实现,而整理地籍对封建地主阶级却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南宋初,有人开始脱离井田方案而专门强调正经界问题。南宋李椿年于绍兴十二年 (1142年) 提出“经界不正十害”说:“一、侵耕失税; 二、推割不行; 三、衙门及坊场户虚供抵当; 四、乡司走弄税名; 五、诡名寄产; 六、兵火后税籍不失,争讼日起; 七、倚阁不实; 八、州县隐赋多,公私俱困;九、豪猾户自陈诡籍不实; 十、逃田税偏重,无人肯售。经界正,则害可转为利”(《通考·田赋》) 李椿年的正经界主张得到秦桧的支持,在国内推行。后朱熹在漳州、泉州也推行正经界。朱熹认为“经界一事,最为民间莫大之利。”(《朱文公文集·条奏经界状》) 指出“版籍不正,田税不均,虽若小事,然实最为公私莫大之害”“盖贫者无业而有税”,“富者有业而无税”,则“公私贫富,俱受其弊”(《朱文公文集·经界申诸司状》),强调正经界对户籍管理,特别对政府税收具有重要的意义。正经界论经朱熹宣扬后被认为是一种可以不与井田制联系在一起的土地思想,为后世儒者所乐道。正经界是确立封建地主土地私有权力的必要前提,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经界无疑是十分重要的问题。经界不正是早就存在的矛盾。在封建地主经济前期,豪族地主所侵凌的是官荒土地和小私有农民的土地,这一矛盾并不突出。到两宋时代,地主阶级内部各阶层的势力起了显著变化,中小地主阶层日益成为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此时经界不正的矛盾不仅存在于地主阶级与土地小私有农民之间,也存在于大地主阶层与中小地主阶层之间,并以后者为最激烈。矛盾造成的突出弊害是“产去税存”,由此又引起封建政府财政收入上的困难。所以,“正经界”得到重视和强调,是地主阶级内部各阶层的尖锐矛盾以及豪姓大族与封建国家之间矛盾的反映。一定程度上也是地主阶级与土地小私有农民之间矛盾的反映。 ☚ 农业丰歉循环论 恒产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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