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
由曹操创立、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式确立的选士制度。 九品,是把被选的士分为九品三级,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中正,官名,是将被选人物区分为九品的执行者。东汉末年,曹操主张选士不管出身贵贱,“唯才是举”,三次颁发求贤令,在“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官员,“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通典·选举二》)。 始立九品中正制。 至曹丕,采纳尚书陈群的建议,重修九品中正之法,明令推广,始成定制。此后三百多年中成为魏晋南北朝主要选士制度。中正官由“德充才盛者”、“贤有识鉴”者担任,州设大中正、郡设小中正。小中正品评人物后送大中正审核,大中正核定后送司徒,司徒核定后由尚书录用。 至司马懿当政,任豪门世族为中正,品评人物只重门弟,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至隋,废除此制,代以科举考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