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府
明代设置的行政区。清代沿置,隶江西布政司(江西行省)。《明史·地理志》:“赣州府,(元赣州路,属江西行省。)太祖乙巳年(公元1365年)为府。领县12:(赣、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宁都、瑞金、龙南、石城、定南、长宁);西北距布政司1180里。”《清史稿·地理志》:“赣州府:顺治初,因明制,置南赣巡抚。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裁巡抚。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升宁都县为直隶州,割瑞金、石城隶之。三十八年,升定南县为厅。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改观音阁通判为虔南厅。东北距省治930里,广330里,袤560里。北极高25度52分,京师偏西1度41分。领县8:赣、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长宁、龙南。定南厅、虔南厅(2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