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宾1767—1846清末官员。字鹿苹,江西德化(今九江)人。嘉庆进士,累官至河东河道总督、安徽巡抚。道光六年(1826年)任两广总督,在任内接受贿赂,违反朝廷禁令让洋人充当行商。道光十一年领兵镇压崖州黎民起义。次年在镇压连州瑶民起义时,因所领兵丁中吸鸦片者甚多,毫无战斗力,多次被起义者打败,受革职充军新疆处分。越两年获释归。 李鸿宾1767—1840清中期官吏。字鹿苹,德化(今江西九江)人。嘉庆六年(1801年)进士。曾任检讨、御史、给事中、东河副总河、河东河道总督、署广东巡抚、漕运总督、山东巡抚、安徽巡抚等职。道光二年(1822年),任湖广总督。调任两广总督。在粤期间,接受英商贿赂。十年(1830年),协办大学士,仍留总督任。十一年,驻雷州,镇压崖州黎民起义。十二年,因进剿广东连州瑶族起义迟缓及粤兵多食鸦片,被夺职逮治,遣戍乌鲁木齐。十四年,释还,家居。二十年(1840年),卒。 李鸿宾1767~1840清中期官吏。字鹿苹,德化(今江西九江)人。嘉庆六年(1801年)进士。曾任检讨、御史、给事中、东河副总河、河东河道总督、署广东巡抚、漕运总督、山东巡抚、安徽巡抚等职。道光二年(1822年),任湖广总督。调任两广总督。在粤期间,接受英商贿赂。十年,协办大学士,仍留总督任。十一年,驻雷州,镇压崖州黎民起义。十二年,因进剿广东连州瑶族起义迟缓及粤兵多食鸦片,被夺职逮治,遣戍乌鲁木齐。 李鸿宾1767—1845清官员。字鹿苹。江西德化(今九江)人。嘉庆进士。馆选改御史。曾任河东河道总督、两广总督等职。在粤收受贿赂,让洋厮充当行商。道光间,官至协办大学士。因镇压连州瑶民起义,连战皆败,革职充军新疆。十四年,释归,家居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