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本诉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与诉讼有关的人 与诉讼有关的人主 ☚ 认识的人 无关的人 ☛ 本诉“反诉”或“参加之诉”的对称。 “反诉”或“参加之诉”提起后,原来已经存在的诉称为本诉。在民事诉讼中,若本诉与“反诉”并存,或者本诉与“参加之诉”并存,为简化诉讼程序,节省人力、物力,避免法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但是,对于合并审理的各诉,必须分别审理,并在判决书中写明每一个诉的判决结果。 本诉 本诉与“反诉”相对,自诉案件中被告提起反诉后,原自诉人所提起的诉讼即为本诉。通常,法院为了便于刑事案件及时得到审结并减少诉累,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分别作出判决。本诉与原诉同为相对于后一个提起的诉讼而言。它们的区别在于,原诉与新诉相对,即相对于原告人因漏诉而新追加的诉讼而言。 ☚ 本证 未决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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