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最高人民法院分庭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分庭建国初期最高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在一些地域设立分庭,在其所辖区域内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职务。1954年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分庭为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同级人民政府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和监督,并在其辖区内领导和监督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分庭管辖的案件与当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同。见[最高人民法院分院]。它的刑事、民事判决均为终审判决,但重大或疑难的案件,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