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盲流乞丐安置改造游民旧社会遗留的大批游民乞丐,充斥街头,强乞恶要,危害治安。为消除这一肿瘤,1949年5月7日,天津市公安、民政、财政、工商、公务、法院、工会等部门在市政府领导下,组成“收容处理乞丐委员会”,设立5个临时收容站,25日起采取突击收容行动,7月底全市收容1596人,安置劳动463人,遣送回籍218人,转送生产教养院464人。至1951年底,共收容处理9505人,其中职业乞丐1800余人。1956年7月,根据内务部“安置改造城市游民”的指示,进一步加强了收容安置工作,至年底又收容1571人,连同1955年收容的200百余人,共计1845人,其中遣送回乡生产的715人,安置在板桥农场劳动就业的113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