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存(反)寄存 收存←→寄存shōu cún ← → jì cún收存:收起来保管。 寄存:寄放。 【例】 杂臧解部与田赋同。直省臧罚银,汇解按察使司,除解刑部公用外,余亦解部,均入库收存,宝泉局铸出制钱,亦入库收存,以待度支。(《清会典事例·户部·库藏·银库》) 会后顺便找一根竹扁担或木棍,把我寄存在大队部的几箱书陆陆续续挑一些回去。(何为:《书的经历》) 收 收收(~进;~到;~礼;点~;签~) 收起来:收纳 取来收下:收取 把不同的东西收进:兼收 检查后收下:查收 全部收下:照单全收 收下并保存:收存 漏收债款:逸收
另见:收集 接受 收税 没收 抚养 ☚ 收 收回 ☛
保存 保存存(存留;~货;~案;现~;旧~) 留 防范邪恶,保存诚实:闲邪存诚 封闭起来保存:封存 缄保 缄藏 居室、器物等长期封存而无人过问:蛛网尘封 蛛结尘封 暂时保存:暂存 清理保存:绪存 收集保存:收存 收存起来以免遗失或损害:保藏 派人收存:麾存 存留,保存:留存 留取 淹留 顿积 剩余,留存:余存 仅有的楼阁等文物经过变故后仍保存完好:岿然独存 巍然独存 (采取保护措施,使事物在原状态下存在:保存)
另见:保管 储存 积存 放置 仓库 ☚ 保存 存放 ☛ 00012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