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损害种群本身的恢复能力的情况下,渔业从种群资源中连续获得最大产量的平均值。作为一个渔业管理的目标已被列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为海洋生物资源管理的生物学依据之一。它主要用来说明某一渔业资源的最大潜在生产力,评价资源利用状况,和估计渔业生产的发展趋势。
最大持续产量
人们在不减少种群大小时,可以从种群中获得个体的最大收获量。即在最大持续产量时,补充量等于或超过收获量。最大持续产量是在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的同时,注意保护资源系统以维持最高再生能力的原则。维持捕捞努力量不变,相当长时间后,单位时间内鱼种群的自然增长量与捕获量达到平衡,称为生物经济平衡。如果渔业的控制目标是使单位时间内的持续产量最大,则应当将捕捞努力量控制为鱼种群固有增长率的二分之一,此时的种群自然增长率最大,生物经济平衡时,单位时间的捕捞量也最大,种群量则为环境容量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