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苏关于大连之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苏关于大连之协定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附属协定。 194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和苏联政府外交部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署。主要内容是:宣布大连为自由港,对各国贸易及航行开放;大连行政权属于中国,港口主任由苏籍人员担任;中国政府以港口工事及设备之一半无偿租与苏联,港口之扩展或重建,应经双方同意后为之;由港口经中国长春铁路至苏联领土间直运的进出口货物,用加封车辆运输,免征关税等。协定有效期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苏两国政府于1950年2月另订协定,规定大连行政权完全直属中国政府管辖,苏联代管或租用的大连一切财产由中国政府接收。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