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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明神宗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明神宗1563—1620

即朱翊钧。明代皇帝。年号万历。公元1572—1620年在位。继位时十岁。头十年间,大学士张居正受遗诏辅政,清丈田亩,实行一条鞭法,治理黄河,加强边防,边境尚称安定。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死,次年即下令削居正官籍,抄没家产。但张居正所推行的政治经济措施,一时尚能继续贯彻。万历三十四年以后,大肆营建,不视朝政的恶习日益发展,宴处深宫,派宦官出任矿监、税监,四处搜刮,激起人民多次反抗。全国土地兼并日趋激烈,水、旱、蝗灾连年发生,经济状况恶化。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后金(清)先后在吉林崖等地歼灭明军精锐,杀总兵杜松、马林、刘綎等。明朝的败亡,实则由他开始。

明神宗

 明神宗朱翊钧是明朝第十三位皇帝。1572~1620年在位。穆宗死后,10岁的长子朱翊钧即位,改年号万历。朱翊钧在位48年,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他的一生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万历前10年,他在大学士张居正辅助下处理政事。他以“少年天子”的气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杀予夺这根权柄,励精图治,推行新政。张居正为政以尊主权,信赏罚、一号令为主,清丈全国土地,实行一条鞭法,使明王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有所振兴。这是明神宗人生的辉煌时期。1582年,神宗20岁时,张居正逝世,神宗开始亲政,对张居正立即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生前“忠贞不贰”的“元辅张先生”,死后反而成了“谋国不忠”的“大奸”。神宗追夺张居正官阶,搞臭张居正,张居正生前推行的一系列改革逐步废除,自毁改革成果。从万历十一年,朱翊钧以病”为借口,不见朝臣,怠于政事,酒色财气,醉生梦死。从万历十四年(1586年),为争立皇太子,演成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次年,湖广郧阳发生兵变。万历十七年,太湖、宿松地方爆发农民起义,饥民数万闻风响应,云南永昌士兵暴动,广东白莲教起义。万历十九年,京营武官闹事,直冲入长安门,举朝惊骇,人心不安。万历二十年,先是宁夏哱拜兵变,又是日本发动侵朝战争,西南又发生播州杨应龙之乱。明神宗被迫三路出征,史称”万历三大征“。在“三大征”尚未结束的时候,1596年,乾清、坤宁二宫被化为火烬。“只知爱钱”的明神宗乘机以“修建宫殿”为名,陆续派出大批太监为矿监、税使到各地大肆搜刮钱财,迫害官民无数。明朝历史上最著名的为时近20年的矿税使之祸”从此开始,从而激起农民起义和城市市民阶层的反抗。这也是他在位期间历时最久、为祸最烈的弊政。万历中期以后,党争与宫闱之争互相勾结在“国本”、三案等问题上进行激烈争论。对建州女真弄兵塞外,蚕食疆土神宗不以为意。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并于1618年攻占抚顺,挑起后金与明朝的战争,明军在萨尔浒惨败。此后,明朝对后金采取守势。在对后金作战中三次增派辽饷,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益激化。1620年,神宗逝世,传位太子朱常洛。
明神宗

明神宗1563—1620

即朱翊钧,穆宗第三子,母贵妃李氏。嘉靖四十二年 (1563) 生,隆庆二年 (1568) 被立为皇太子 六年穆宗死,继帝位,改元万历,是为神宗,在位四十八年,为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一个皇帝。即位之初,东宫讲官张居正为内阁首辅,掌握大权。张居正为首辅十年,继续实施隆庆以来的政治改革和缓和国内外危机的各项措施。万历六年 (1578) 下令清丈全国土地,清查溢额、脱漏,限三年完成。使国家掌握的征税田额比弘治时代增二百多万顷。在丈量土地的同时,又采纳张居正改革赋役制度的建议,于万历九年下令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促进了经济发展。接受张居正之荐,派潘季驯治理黄河,完成了治黄、治淮工程,从而使运河得以畅通。还整饬吏治、边防,暂时缓和了社会危机。神宗在张居正死后,追夺其官爵,籍没其家产。从此晏居深官,纵情声色,不视朝政,纲纪废驰,统治更趋腐败。大事扩建陵寝,修建定陵,历时六年,征用工匠和农民数万,费银八百余万两。为了搜刮敛财,又派遣大批宦官到各地任矿监税使,对百姓进行疯狂掠夺,激起多次反抗斗争。辽饷加派,更加加重了人民负担。明朝统治阶级内部的纷争,至神宗晚年趋于激化,党争蔓延不息。此时,女真族已崛起于东北,并建立后金政权,在萨乐浒地方大败明军,明亡之兆已现。万历四十八年死,谥号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庙号神宗。葬定陵 (今北京昌平天寿山)。有后妃五人,宠幸郑贵妃。有子八人,迟迟不立皇长子常洛为太子, 因而朝臣有“国本之争”。 有人觊皇储之位,于是又有 “梃击案”发生。有女十人,八女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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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1563—1620

明代皇帝(1572—1620)。名朱翊钧。10岁即位,年号万历。初由张居正执政,推行一条鞭法,整顿赋役制度,治理黄河、淮河,缓和了财政危机。亲政后内外用兵,营建宫殿,并遣宦官横征暴敛,激起民怨。

明神宗

见 朱翊钧

明神宗1563—1620

即朱翊钧。明朝皇帝, 1572—1620年在位,年号万历,穆宗第三子。隆庆二年(1568)立为皇太子,时方六岁。六年五月即位。万历初年,张居正当国,大力推行改革:综核名实,整顿吏治,清丈田亩,推行一条鞭法,治理黄河,发展生产。社会矛盾得以缓和,居正死后,改革废弛,政局大坏,他晏处深宫,怠荒朝政,嗜酒恋色,挥金如土。又派遣大批宦官为矿监税使,四出搜刮,激起人民的反抗。(参考图505)

明神宗

(明·嘉靖四十二年——萬曆四十八年 1563~1620)大明十四代君主。諱翊鈞。穆宗(朱載垕)第三子。在位四十八年崩,廟號神宗。帝天藻飛翔,留心翰墨,妙於丹青,蓄藏宏富。每携大令(王獻之)〈鴨頭丸帖〉、虞世南 〈臨樂毅論〉、米芾 〈文賦〉、顔真卿 〈孝經〉 以自随,無一日離左右。素喜書賜群臣。于慎行云: “上初即位,好為大書。十余歲時。字畫飛動,鸞回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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