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御制皇陵碑
位于凤阳县明皇陵神道南端,碑文为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十一年(1347)亲撰。碑坐西朝东,原有碑亭在明末被毁。整个碑分四个部分:龟趺、碑座、碑身、碑额。碑总高度为7.37米,除龟跌、碑座、碑额外,碑身高4.2米,宽1.89米,厚0.63米。碑额中下部刻篆书“大明皇陵之碑”六字,四周雕有“六龙戏珠”,并有云朵相托。六龙栩栩如生,珠光熠熠生辉。碑身刻有楷书皇陵碑文26行,每行56字,共1105字,字径6厘米。碑文有断句,并有音调符号,还有较多异体字。明皇陵建成后,朱元璋认为“儒臣粉饰之文,恐不足为后世子孙戒”,乃亲自撰文,着力叙述了他贫寒的家境,生活艰辛,开创帝业的经过。文笔简朴,记述真实感人。皇陵碑文成为明朝历代皇帝必读的圣训,如今也是人们研究朱元璋及元末明初的重要历史资料和珍贵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