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舍 施舍施(~食;~医;~诊;分~;丐施;舍施;贷施;散施;惠施;敷施;设施;檀施;嚫施;儭施) 檀舍 善缘 打发 施舍钱财:散钱 施舍财物给僧道:衬施 施舍财物给僧尼:嚫 儭 施舍财物给贫困的人:施贫 向僧道施舍财物或斋饭:布施 表面布施:阳施 施舍食物:施食 燕坐 施舍稀饭:施粥 设粥 施斋食给僧人、道人:斋(~食;施斋) 以斋食施给僧人:斋僧 向僧尼施食:设斋 施予,施舍:恩赐 分发施舍:俵施 散发,施舍:铺撒 援助施舍:济惠 救济,施舍:赒施 赈施 救施 济施 接济施舍:给施 周施 赠送施舍:赠施 计较施舍资财:计资 喜好施舍:好施(轻财~) 乐于为善施舍:务施 乐善好施 好施乐善 好善乐施 乐施好善 看轻财物,乐于施舍:轻财好施 好施轻财 轻财好与 广泛地施舍:广施 普施 敷施 滂敷 大量施舍钱财:大出手 不当接受的施舍:嗟金 带侮辱性的施舍:嗟来(嗟来之食) (把财物送给穷人或出家人:施舍)
另见:送物 救济 资助 穷人 僧人 给予 恩惠 ☚ 施舍 施恩 ☛ 施粥 施粥养恤的一种。给予灾民粥食,这是一种用的少而活民多、简便易行的临灾紧急救济的最急切的办法,为历代所施行。其起源于战国时代。《礼记·檀弓记》: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饥者而食之。”“公叔文子当卫国凶饥,为粥与国之饥者。”此即设粥赈饥之始。到汉代,施粥赈饥成为救灾的普遍良策。特别是东汉末年,各地饥荒严重,施粥诏令,屡有颁布。北魏三长在灾荒之年把 “为粥于大衢,以救其困”作为责任。两宋以后,施粥之法,推行更为广泛。《荒政辑要》 载: “宋韩魏公琦,知益州,岁饥,流民满道,琦募人籴粟设粥济之。” 到金代章宗时 (1190~1208年),施粥之法更臻完备,时间空间皆有固定,遂奠立“粥厂”制度。后世“粥厂”即发端于此。元代对于荒欠的救济,以蠲免、赈米、平粜为主,施粥较次,且无特色。明代每遇饥荒,照例煮粥赈民,粥厂制度,推行甚广。清代施粥之法,推行也甚为得力,京都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日止,分五城设厂煮粥赈济。每城每天给十成梭米二石,柴薪银一两。各省城按京都五城冬月煮粥赈济办法实行。据黄彭年《畿辅通志》所载,当时粥厂分区林立,颇具规模。历代施粥,虽不失为救济灾民的一种良好办法,但仍有各灾荒区域施散不广,主持施粥者舞弊,受粥者非真饿,而饿者不得饥以及饥病群集、疾病易染等流弊。 ☚ 赈谷 养恤 ☛ 施粥 施粥旧时社会慈善救灾习俗。流行于长沙、株洲、湘潭一带。旧时凡遇水、旱、虫灾时,贫苦人民无法生活,往往饿以待毙。有慈善人家或单位,买米煮成稀粥,定时于街道路口施发给贫民,一人限一瓢,不许重领。尤其是水灾时,灾民被困岗丘、危楼,此时慈善者便雇船往灾民区施饭施粥。凡施粥多的人家和单位,人民感恩戴德,传诵不已。如湘潭民谣云: “圣公会 (基督教会),发施粥; 居士林 (佛教组织) 做好事,一瓢干饭一块油萝卜。” ☚ 待茶 洞庭宫 ☛ 施粥shi zhougive free porridge to the po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