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预算包干费指在编制工程预算时,不可预见而在施工中需要发生的其他工程和费用进行包干使用。为了简化结算手续,控制基建投资,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经营管理,采取由施工企业按系数包干的办法。施工企业在开工前,按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计取包干费。包干费应当一次包死,取消在施工中因不可预见而增加的工程经济签证。为了防止重复取费,对实报实销工程,执行预算加施工中的经济签证工程,不采用计取包干系数的方式。 包干费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变更(不论是建筑或结构变更); (2)钢材、木材、水泥或建设单位或设计上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而发生的价差; (3)因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窝工损失。 凡实行施工图预算包干的工程,在编制预算时,分别按工业或民用建筑的直接费按一定比率(包干系数)计取包干费。包干系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情况确定计取标准,费用列入工程预算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