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甸解放前白族村庄对本村土地所采取的守护措施。流行于今云南大理市喜洲等白族地区。起源甚早。为防止牛马破坏和有人盗窃本村范围内的庄稼,一般由村内的管事(二人)担任守护,在稻谷收割时按守护的田地,每块出一捆稻子打成谷子给护甸者作为报酬。原先守护的四界均插有牌标,各村界线分明,当时守护范围内的土地,全归该村所有,后由于土地买卖的发生,其守护范围内的土地并非属本村所有,亦不一定为本村农民所耕种,所以后来护甸权与土地所有权及耕种权并无直接关系,但各村对土地的权力却通过这一制度一直沿袭下来。 护甸旧时白族农村对农田和庄稼的守护措施。白语称“捂赕”。主要流行于大理喜洲一带。白族农村最初由同姓家族聚居于一起,并耕种周围土地,每户耕地多少不等,或自有,或佃种,但各村界线分明。自栽秧时起为保护本村的水源,防止牲畜啃吃和偷盗庄稼者,由村长或管事者派两三人日夜专职守护。至收割后,每块田出一捆稻谷作为守护者的报酬。守护者持绳索、吹号角以警戒牲畜和偷盗。抓获偷盗者或糟踏庄稼的牲畜,捆到村里受责罚。后来由于土地买卖,每村周围的耕地不一定属本村所有和耕种,但守护者仍有权向每块田地的经营者索取稻谷作为护甸的报酬,如不交纳,则地里的庄稼会遭到更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