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教育
护理教育是贯彻教育和卫生工作方针,培养技术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医德修养,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护理工作者。
解放初期国内只有3万余名护士,经过30多年的培养,到1983年已增至17倍。根据国内情况,护理教育可分为中专、大学、专科培养和进修教育四种。
中专教育 解放后卫生部即成立中等专业教材编写委员会,1956年又组织编写各专业教学计划以及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从此全国中等护士专业有了统一的教学依据。30年来教材几经修订,教学质量逐步提高。中专护校招收初中或高中毕业生,学制为2~3年。课程设置分为普通课、医学基础课及专业课三种。护理教育的重点是大力发展中专教育,尽快培养护士,使有足够的合格人员,高质量地完成医疗机构中的护理工作,还能使护士走向社会为大多数人服务。
大学教育 解放前北京协和医学院与燕京等五所大学协定,吸收该五所大学理学院护预系肄业2年的学生转入该院护士专修科,学习2年半后,再返回大学学习半年,毕业时可获得专修科与大学文凭及学士学位。解放后由于大量需要医生,1952年专修科停办,学生转入医本科学习。1961~1965年北京市第二医学院曾举办护理系,于1966年停办。以后国内只有中专护士教育。最近天津医学院在医疗系中成立五年制护理班; 上海第一医学院与北京市等卫生干部进修学院举办2~3年制的专修科,高等护理教育再次兴办。以五年制教学计划(草案)为例,课程门数较中专为多,增加医学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营养学、诊断学基础、护理科研设计与统计、护理管理、急救医学与护理、中医护理、公共卫生护理、医疗体育,并提高外语程度与专科护理水平。毕业后可在各级护校任教,在医疗机构担任行政管理或专科护理职务,也可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以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
专科培养 组织在职护理人员学习某一专科的新理论和护理新技术。学制可定为6月~1年。如举办行政管理、教育学、心理学、科研设计、重病监护、器官移植手术护理、护理师资等学习班,学后即能用于实际,并可提高工作质量。自从1978年以来,中华护理学会各省、市、自治区分会协助卫生部门做了大量培训工作。经过学习的人员在行政管理和专科护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进修教育 (继续教育) 可在医学院或进修学院内举办,使在职护理人员有机会较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与各科护理的新进展。脱产学习者学制定为3年,业余学习者学制6年。毕业后达到大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