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救国公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救国公粮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政府,为了抗日救国的需要,向解放区人民征收的实物税。它以征收粮食为主,所以叫做救国公粮。救国公粮一般以农业收入为征收对象,包括耕种土地所得的农产品和出租土地、出租耕畜所得的租粟或租金,有的地区也对农家副业收入或房租收入征税。解放区政府每年根据战争的需要和人民负担能力,确定适当的征收额,逐级分配到各县、区、乡; 以自报和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各户属于征税范围的全年实际收入,按每户每人每年平均实际收入的多少以累进税率进行征收。按照“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方针,规定公粮的征收额不得超过农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实际上多数解放区的农民负担比例在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五之间,救国公粮是解放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般占政府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是保障抗日战争胜利的主要物质基础。 救国公粮 救国公粮又叫公粮,是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政府对人民征收的一种实物税,带有土地所得税和农业所得税的性质。一般以农业收入为征税对象,包括耕种土地所得的农产品和出租土地、出租耕畜所得的租粟或租金,有的地区也包括农家副业收入或房租收入。1937年陕甘宁边区最早开始征收,每年政府根据军粮最低需要和人民的负担能力,本着军民兼顾的原则,确定适当的征收额,逐级分配到各县、区、乡;以自报和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各户属于征税范围的全年实际收入,按每户每人每年平均实际收入的多少以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公粮是进步的、民主的、比较合理的负担,是抗日根据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坚持和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但它还是一种不完善的税收制度,以后逐步过渡到农业统一累进税。 ☚ 统一累进税制 公粮 ☛ 救国公粮 救国公粮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政府为了抗日救国的需要,向解放区人民征收的实物税。因以征收粮食为主,故称为“救国公粮”。救国公粮一般以农业收入为征收对象。解放区政府每年根据抗日战争的需要和人民能够负担的能力,具体规定适当的征收额,逐级分配到各个县、区、乡。基层以自报和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各户属于征税范围的全年实际收入,然后按每户每人每年平均实际收入的多少以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各年度的税额不尽相同。对征收救国公粮工作,毛泽东本着“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工作总方针,强调首先要用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去帮助群众解决农民“救民私粮”的问题。认为只要生产发展了,“仅仅用百分之十的精力就可以解决救国公粮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933页)。据此,解放区各级组织和政权机关领导军民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发展公营和民营经济,使解放区的农业生产逐年提高,奠定了解决救国公粮和救民私粮问题的物质基础。随后,按照“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方针,党中央又规定救国公粮的征收额不得超过农业收入的20%,实际执行中多数解放区的农民负担比例在8%到15%之间。这既保证了政府和军队的需要,又不伤害民力,支持了长期的抗日战争。同时,由于按照“合理负担、有钱出钱”的原则,征收救国公粮采取累进税制,对钱多的地主、富农多征一些(地主的负担一般不超过其收入的30%),农村人口的大多数则负担较轻,这就适当地处理了农村各阶级在税收问题上的矛盾,对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起了很好的作用。由于救国公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是人民为自己长远的、根本的利益而向政府缴纳的一部分收入,成为解放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一般占政府财政收入的80%以上),从主要物质基础上有力地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广大解放区群众抱着抗战爱国的热情,踊跃交纳救国公粮,还经常在困难和有生命危险的条件下,帮助政府和军队存粮、运粮,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伟大的贡献。 ☚ 雇工增资 二五减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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