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情通报向所属部队和友邻所作的口头或书面敌情通告。由侦察部门根据上级通报、侦察分队和有关部门报告、俘虏口供,缴获文件等资料拟制。依据情况和部队需要,可拟成包括全面敌情的综合通报,也可拟成只有部分敌情的单项通报。综合性通报内容:战区内敌人番号、兵力、部署、行动性质和企图;阵地编成、工事构筑、火力配系与障碍设置。敌军的作战特点和行动规律;指挥、观察所位置;敌指挥官的特点、部队素质、士气和战斗力等。单项敌情通报,应着重叙述当面之敌与作战行动关系紧要的情况,并写明获取情报的时间、地点和来源。必要时可作出判断结论,提出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