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摩根,H.1819~1893Morgan,Henry商人,加拿大最早的百货商场的创建者。1845年,在一家苏格兰批发商店学徒期满后来到加拿大,在蒙特利尔圣约瑟夫大街(现圣母大街)与大卫·斯塔克·史密斯合开一家干货店。1852年史密斯退休之后,又与其胞兄詹姆斯合作,商店也改名为亨利·摩根兄弟公司。1874年,企业已有员工150人,各部门实行自主管理、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企业几经搬迁,1891年在圣凯瑟琳大街比弗大厦高地上新建一座大楼,作为公司的长期驻地。洞悉蒙特利尔将从滨水区向北发展,在竞争对手蜂拥而至前就占据了将成为蒙特利尔主要商业区的地段。20世纪50年代,公司在渥太华和魁北克许多大型商业中心都开办了分支机构。其后代也一直作为企业董事长直至1960年与哈得孙海湾公司合并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