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为了协调相互间民用航空运输重要事项的各种关系,本著对等的原则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该协定于1972年4月14日在贝尔格莱德签订,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按照该协定的规定,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对方领土内的收入应豁免所得税,并应准予结汇。该协定还对两国其他一些民用航空运输事项作了规定。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