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京城所官司名。北宋徽宗朝设立的、官方出卖公私空名牒、紫衣师号的机构(《宋会要·职官》13之22)。
职掌❶宋初,主客司无职事,外国朝贡事归客省管。 ❷元丰新制,掌接待外国朝贡、国信使礼物,以及后周世祖、世宗等陵寝祭享与柴氏承袭崇义公等事(《分纪》卷10《主客郎中》、《宋会要·职官》13之46《主客部》)。
编制❶宋前期,判主客司事一人,胥吏二人(《宋会要·职官》13之46《主客部》)。 ❷元丰改制后,主客司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吏人七,分案四。 ❸哲宗元祐、绍圣间,主客与膳部司郎官互兼,止置一员。 ❹南宋建炎三年,又以礼部郎官一员兼主客司郎官。 ❺孝宗隆兴元年,礼部、祠部只置一员郎官通领(《宋会要·职官》13之46、13之16、13之7)。
简称与别名❶主客、主。全称应为尚书省礼部主客司。《长编》卷367,癸丑:“尚书六曹职事,闲剧不等,今欲减定员数,事至简者,以比司兼领:……以主客兼膳部。”《老学庵笔记》卷6:“自元丰官制,尚书省复二十四司曹,繁简绝异。在京师时,有语曰:‘……礼、祠、主、膳,不识判砚。’” ❷典客。拟古官称。《曾巩集》卷24《主客制》:“典客之任,列于右曹。”《汉书·百官表》上:“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