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在外国的债券发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在外国的债券发行 中国在国外市场发行债券以筹措资金的行为。 198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关于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规定》,对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条件、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1)审批机关和管理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审批,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负责审查、协调和监督债券的发行及所筹集资金的使用和偿还。(2)申报审批程序。 境内机构要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管汇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❷ 发行债券的市场、方式、金额、币种、期限、利率和各项费用等情况。 (3)申请评级。 首次在境外发行债券的机构,如需申请评级,必须向管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评级机构名称,用于评级的材料和评级程序等有关情况和资料,经批准后方可对外提出申请。评级后,发行机构要在3日内向管汇部门报告评级结果。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根据评级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发行债券。对于需要再次评级的机构,如果评级结果同前次不同的,要在3日内向管汇部门报告评级结果及原因。 (4)资金运用和偿还本息。 分3种情况: 财政部、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福建、广东、上海、天津等地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已先后在东京、伦敦、香港、新加坡等地发行国际债券,包括日元、美元双重货币、德国马克、亚洲美元、日元私募、日元公募、欧洲日元等债券。 发行国际债券筹措外资成为利用外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