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
由于政治、经济、军事、地理等各方面原因,这一时期安徽全省未建立统一的中共领导机构。全省分4个地区(皖江、皖西、淮南、淮北)建立了党的组织。
皖江地区党组织是在长江以北皖中巢湖、无为地区的党组织及长江以南皖南地区的党组织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42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华中局决定,在这个地区组建了中共皖鄂赣区党委(即皖江区党委),何伟任书记,李步新为副书记。1943年3月,区党委按照党的一元化领导方针重新组成,新四军第七师政委曾希圣兼任书记,李步新仍为副书记。区党委成立后领导全区党组织和广大群众开展抗日斗争,直到1945年10月北撤,皖江区党委奉命撤销。
在皖西地区,1938年4月至1940年5月,先后建立了中共安徽省工委、鄂豫皖区党委和皖西省三个省级党组织。
1938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长江局决定,在六安成立中共安徽省工作委员会,书记彭康,统一领导长江以北地区的党的工作。安徽省工委先属中共中央长江局,1938年11月后属中共中央中原局领导,1939年1月撤销。
1939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鄂豫皖区党委在立煌县(今金寨县)成立,书记郑位三,属中共中央中原局领导。区党委先后下辖舒(城)无(为)、鄂皖边、鄂东地委及六安、霍邱、潢川、黄冈、英山、黄(安)麻(城)经(扶)、舒城中心县委、立煌县委和立煌市委等党组织。同年11月,中原局决定撤销区党委。
1940年2月,奉中原局指示,中共皖西省委在立煌县石峡口成立,书记李丰平,下辖立煌中心县委和霍邱中心县委。同年5月奉命撤销。
在淮南地区,1943年2月,中共中央华中局决定成立中共淮南苏皖边区委员会(简称淮南区党委),书记谭震林,副书记刘顺元,统一领导包括现在江苏省的六合、仪征、盱眙、金湖县及邗江、江浦、江宁县,安徽省的天长、来安、嘉山、滁州(市)、凤阳、定远、全椒、肥东、长丰县和怀远县、巢湖市的一部的广大地区的党组织。区党委领导广大军民粉碎了日、伪多次“扫荡”,扩大了根据地,直至抗日战争胜利。
在淮北地区,中共中央华中局于1941年8月23日决定,划淮河以北、运河以西、津浦路以东、陇海路以南地区为淮北苏皖边区委员会(简称淮北区党委),书记刘子久。1942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各抗日根据地实行一元化领导的指示,华中局决定调整淮北区党委领导成员,邓子恢为区党委书记,刘子久、刘瑞龙先后为副书记。1945年10月下旬,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在苏北淮安成立,淮北区党委遂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