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会计科目
对投资银行会计对象进行一级分类的标志,是反映和监督投资银行会计对象的一种方法。根据投资银行会计对象的内容和特点,其会计科目分为五大类: (1) 资产类,包括现金、建设银行往来、存放代理行、存放国外同业、应收及暂付款、应收保证款、待摊及预提款、外汇投资贷款、人民币投资贷款、固定资产、其他资产等科目;(2) 负债类、包括外汇存款、人民币存款、应付及暂收款、应付保证款、外汇借款、其他负债等科目;(3) 资产负债共同类,包括调拨资金、内部往来等科目; (4) 净值类,包括经营基金、外汇经营基金、固定基金、折旧、特种基金、专用基金、公积金等科目; (5) 损益类,包括业务收入、业务费、管理费用、税金、本年损益、上年损益等科目。由于投资银行既有国外资金投资信贷业务,又有国内资金投资信贷业务,因此对外汇借款、外汇投资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外汇借款利息支出等有关外汇业务的明细帐户应以美元为货币计量单位进行明细核算,而总帐科目则应按规定的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