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规定军人基本职责、军队内部关系和日常生活制度的军事法规。 是军队生活的准则和进行军事行政管理的依据。1936年,我军统一颁布了第一部《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令》。 自1942年到1990年,先后对内务条令进行过8次修订。 现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是1990年6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签署颁发的,由正文20章267条和10个附录组成。 正文内容包括:总则,军人宣誓,军人职责,内部关系,礼节,军容风纪,作息,日常制度,值班,警卫,装备管理,伙食,农副业生产和财务管理,卫生,营区,营房管理和连队内务设置,紧急战斗准备和紧急集合,野营管理,安全工作,文职干部管理,军旗,军徽的使用和军歌的奏唱以及附则等。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民军队的建军宗旨和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