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承德县志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宣统)承德县志书辽宁地方志。清都林布修,李巨源纂,金正源增修。二卷。 林布字云卿,满洲正红旗人。官知县。巨源,承德(今辽宁沈阳)人。时任县调查员。正源字选珊,亦承德人,隶汉军正白旗。光绪举人,官知县。承德首志创于康熙。光绪末年,陆军部调取各府县志书以为军事参考,知县都林布因邀巨源主笔纂修此志。主要采择近年要政及巨源亲手调查之材料。光绪三十四年(1908)成书,约五万字。宣统二年(1910)、知县金正源增入两年来事迹又以石印本问世。记事止于宣统二年。卷首县境全图。志分土地、乡镇、户口、政治、风俗、 物产、实业、交通、宗教、杂志十门。门下分疆域、面积、气候、地势、山川、财政、军事、文学、礼节、农务、商务、铁道、电信、古迹、氏族、名宦等五十二目。为最早沈阳专志。记述区域相当今沈阳市为中心的方圆百余里范围。所收资料甚可贵。首次统计了当时沈阳的工厂、商店、铺驿、酒肆等户数;又以官、士、军、医、农、工、商、渔、娼、无业等类,分别统计其时户口数及所占比例,有关经济地理和人口地理资料颇为珍贵。此志记事方法较为科学,如记地用平方公里,记时间用时分,记气温用度,标志着清代方志向科学势的转变。气候目记载当时正月至十二月沈阳昼夜最高、最低和平均气温数,尤为可贵的自然地理资料。有宣统二年石印本, 郝瑶甫《东北地方志考略》 (1984年,辽宁人民出版社)可供参考。 承德县志书地方志。清金正元重修,张子瀛纂。康熙二十四年(1685)曾修纂26卷本《承德县志》和光绪三十四年(1908)修纂2卷本《承德县志》传世,今均未见。现存《承德县志书》据光绪本县志重修,时在宣统二年(1910)。志分2卷,10类,52目。10类依次为:土地志、乡镇志、户口志、政治志、风俗志、物产志、实业志、交通志、宗教志、杂志。康熙三年(1664)设承德县,民国二年(1913)改为沈阳县。对当时沈阳的政治、经济、历史、地理、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有记载,是现存较早的沈阳志书。辽宁省图书馆藏奉天作新石印局石印本。 承德县志书二卷。清金正元增修,张子瀛、闻鹏龄增纂。金正元,宣统二年(1910)请补开通县知县,署承德县知县。张子瀛,留奉补用县丞。闻鹏龄,候选巡检附生。承德县,即今辽宁沈阳市,清康熙三年(1664)置。向来无志。光绪三十四年,前令都林布与乡士大夫始创邑志,惟就通志旧书,参以近事,集而成之。《承德县志书》宣统二年石印本。全书二卷,十类,分为:第一类土地志:疆域、面积、经纬度数、气候、地势、土质、山川、险要、地亩种类、城池(宫殿附陵寝衙署);第二类乡镇志:区划附村落名称、巡警局所在地;第三类户口志:籍贯、职业;第四类政治志:官制、财政、教育、警察、军事; 第五类风俗志:语言、文字、礼节、嗜好;第六类物产志:谷部、草部、花部、蔬部、鸟部、兽部、鱼部、虫部;第七类实业志:农务、工艺、商务;第八类交通志:铁道、电信、邮政、商埠、道路桥梁、水运渡船;第九类宗教志附庙宇寺院:喇嘛教、佛教、道教、回回教、耶稣教、天主教;第十类杂志:古迹、坟墓、氏族、名宦、孝义附殉难、节烈。此志体例基本承袭旧志,所分门类,殊芜杂繁冗。如乡镇志可不必单独设类。小目中可删汰者尤多。其内容则十分简陋。如选举、职官,乃地方志中最重要类目,皆省略不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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