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委托中央信托局保险部在抗日战争时期开办的以战争期间运输有关国计民生之物资为保险标的的一项特殊保险业务。卢沟桥事变后,我国工商企业的财产开始向西南迁移。为了保障物资运输的安全,国民党政府财政部于1937年10月拨款旧法币1000万元,开办战时运输兵险。其保险费率较高,全程费率达10%,到1945年,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该项业务也自动结束。据统计,开办该项业务总平均赔付率为78%。
战时运输兵险Wartime Transportation War Risk Insur-auce
一项特殊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为调整战时贸易,发展后方生产,充实抗战资源及保障农工矿产品之安心运输起见,特举办此项保险。根据国民政府1937年8月25日行政院常务会议决定,特令财政部拨款法币1000万元作为基金,委托中央信托局保险部迅速开办战时运输兵险。保险标的以农产品、矿产品、工业制造品、国际贸易物品、运输工具和运输员工六种为限。保险责任除兵险外,含一切险在内。保险费率按战区和非战区以及不同运输工具分别订定。自1937年10月至1945年8月止,历时八年,共收保费47971万元,赔款支出37450万元,平均赔付率为78%。战时运输兵险的开办对鼓励、动员和保障民族工商企业内迁,发展大后方经济,充实抗战资源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