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
我国征收增值税的具体法规。 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第23条的规定制定,于1984年9月28日颁发。共24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公布试行之日起实施。该实施细则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委托加工产品的纳税环节和计税依据、对新产品给予定期减免税照顾、纳税人报缴税款的办法作了具体规定;对《条例》有关纳税人、产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委托加工产品扣除金额、扣除税额、四种征收方法、纳税期限等条文作了说明或解释;同时还对违章处理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