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租界警察局光绪二十八年(1902)划定租界后,即建立工部局,下设巡捕房,再为警务处。20年代称为警察部,设部长1人,捕头1人,队长5人,另有警察、消防队住所各1个,总人数不足百人。30年代扩充为警察局,局长为意大利人巴义,副局长拉达尔达拉,意籍督察2人、华籍督察1人。至1942年,警察局机构设置为:侦探处、新闻室、警务处、手枪队(前称特别班)、消防队等。侦探处有正副探长4人,探员10余人。主要任务是:侦破政治、刑事案件,负责审讯,缉捕人犯;警务处负责管理交通、治安、巡逻、卫生防疫等工作,有巡捕150名;新闻室主要任务是:搜集情报,为警察局之专职情报组织,直属局长领导,有翻译人员2人,情报人员6人;手枪队队长1人,队员10余人,均为华籍巡捕,经常以游动方式穿行于租界各处,维护治安秩序,并负责局长交办的特殊任务;消防队有华籍队长1人,队员10余人,负责租界内防火灭火工作。1943年8月,意租界被日军占领,警察机构被天津伪警察局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