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总统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 并列正书名: The Presidential Palace 主要责任者: 刘晓宁 责任方式: 编著 出版者: 江苏人民出版社;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 出版地: 南京 页码: 1-174 开本: 32 中图分类号: K878.23 语种:中 定价:28.00 出版时间:2016-04 丛书多卷书否:是 丛书名:符号江苏·口袋本 书目简介:本册工具书是符号江苏·口袋本之一,共收录32条词条。 被引频次:1 “总统府”1948年4月蒋介石在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总统”后,根据“国民政府”同年5月公布的“总统府组织法”设立,为“总统”行使其职权的幕僚组织。1949年国民党在大陆的反动统治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所推翻,蒋介石等退往台湾,仍在台湾设立“总统府”。1947年“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统率全国陆海空军”,“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行使缔结条约及宣战、媾和之权”,“依法宣布戒严”,“依法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依法任免文武官员”,“依法授与荣典”等。“总统”为行使其职权而设“总统府”。府内设资政若干人,就“国家”大计向“总统”提供意见,并备咨询;设参军长1人,负责办理有关军务事项;设典玺官1人,负责“国玺”之典守;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人,综理“总统府”一切事务,并指挥监督府内所属职员。设置6个局及机要室、侍卫室、统计室等,分别掌理特定事务。直辖机构有“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国家安全会议”、“中央研究院”、“国史馆”等。1948年4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规定,“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副总统连选得连任,不受宪法第47条连任一次之限制”,故“总统”实际上可终身任职。台湾国民党当局“总统”,先后为蒋介石、严家淦、蒋经国和李登辉。 总统府 总统府参见 “南京总统府”。 ☚ 总政治作战部 总统府公报 ☛ 总统府(1)北洋政府时期大总统的幕僚机关,也是总统办公处所,通称公府。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南北统一政府尚未建立之前,袁世凯在北方设有临时筹备处和军事参议处。同年四月八日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总统府于四月二十二日设秘书厅和军事处,同时裁撤原来的临时筹备处和军事参议处。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二日,设置“翊卫处”,同年五月四日总统府政事堂成立,裁撤秘书厅;十二日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成立,裁撤军事处。民国三年、四年间(公元1914~1915年)散见于《政府公报》的总统府所属各官及机构有:内史、书记官、洋务文案、政治顾问、政治咨议、外交咨议、承宣司、承宣官、指挥处、指挥使、护卫司令、骑卫士、步卫士、校尉官、执法官、庶务司、总稽核处,礼官处、差遣委员、中医。(2)国民党政府时期总统的幕僚机关,也是总统办公处所。总统府置资政若干人,备咨询;秘书长一人,为总统的幕僚,承总统之命,综理府内一切事务,并监督所属职员;其下置秘书、参事、编审若干人。此外,置参军长一人,承总统之命,办理有关军务事项;其下置参军十人至十五人,以现役陆、海、空军将官充任。总统府置第一、二、三、四、五、六局及机要室、侍卫室、人事处、会计处、统计室,各设主管人员并有固定员额。总统府置参议若干人,由总统府聘任,并置国策顾问委员会、战略顾问委员会及稽勋委员会。总统府的直辖机关有中央研究院、国史馆、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是因袭原隶国民政府之旧制。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