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障碍与法律思维的过程、表达方式和内容等方面出现障碍时涉及的法律问题。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间接概括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阶段,通过语言文字表现出来。正常的思维过程有一定的规律和一定的表达方式,内容也与客观实际密切联系。思维障碍主要包括联想、逻辑和内容的障碍。思维联想障碍可表现为思维奔逸、思维迟缓、思维贫乏、思维散慢、思维破裂、思路中断、思维云集等; 思维逻辑障碍的两个典型表现是象征性思维和语词新作; 思维内容障碍主要表现为妄想。思维障碍在涉及刑事和民事讼诉的精神病案例中,在数量上和案情的严重程度上均居首位。如妄想就可导致各种违法犯罪案件: 被害妄想引起病人杀人、纵火、放毒、毁物、伤人,以进行报复; 嫉妒妄想使病人去杀配偶的 “情人”或自己的孩子 (因认为是配偶与“情人”所生),也可引起离婚诉讼;关系妄想、钟情妄想均可引起民事纠纷; 非血缘妄想又涉及亲权和财产继承权的民事问题; 罪恶妄想可促使病人 “自诬”、“投案自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