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制tánxìnggōngzuò zhì指上班时间可由职工在规定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的工作制度。 ◇ 科研工作者实行弹性工作制。(解放日报.1985.1.3) ◇ 实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广泛推行小时工、季节工的弹性工作制等等。(人民日报.1999.1.27) 弹性工作制tánxìnɡɡōnɡzuò-zhì指上班时间可由职工在规定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的工作制度。 弹性工作制 弹性工作制亦称“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可变化工作制” 、“灵活上下班制”。规定在干满制度工作时间的前提下,确定选择上下班时间的制度,以替代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这种制度是在60年代末联邦德国一些企业首先采用的。以后逐步在欧美各国部分企业中相继采用。实行这种制度,可以减少职工的病事假,迟到和早退,有利于解决上下班拥挤和个人、家庭生活困难,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弹性工作制有多种形式,最主要的一种是将工作时间分为两部分,核心时间和弹性时间,一般规定上午10时至下午3时为核心时间,所有的职工都必须到班,其余时间为弹性时间,职工可以在这部分时间内自由选择上下班时间,只要是每个职工两部分时间相加达到规定制度工作时间即可。还有除规定的核心时间必须到班和每周要干满规定的制度工作时间外,其余时间职工可以自行安排。还有不规定核心时间,只要求每周干满规定的制度工作时间,其上下班时间由职工自行选择。弹性工时制多用于部分管理人员和操作独立性较强的工种。实行这种制度必须要有精确的考勤记录,据以进行考核。 ☚ 综合作业组 港口船舶劳动班制 ☛ 00003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