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弩院官署名。开宝九年(976年)设置。掌制造弓弩、甲胄、器械、旗、剑、御镫等。以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二人兼领。北宋前期有兵匠一千零四十二人。 弓弩院宋官署名。掌制造弓弩、甲胄、器械、旗、剑、御镫等。以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2人兼领。 弓弩院工署名。隶三司,熙宁后隶军器监。北宋太祖开宝九年始置。南宋沿置。职掌制造弩、弓、箭等兵器,年额达一千六百五十余万件。所造兵器,十日一进称为“旬课”,储存于内弓箭库等兵器库(《事物纪原》卷7《弓弩院》,《长编》卷84癸亥、卷235庚寅,《宋史·兵志》11《器甲之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