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豪
台湾嘉义人,1946年3月30日生。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博士,1966年高考司法官考试及格,1968年高等考试律师考试及格,司法官训练所结业。曾任中兴大学、中央警官学校研究所、东吴大学、东海大学兼职教席,律师等职。1979年任台湾省政府地政处主任秘书。1981年任台湾当局“行政院”参事、台湾省政府顾问兼主席办公室主任。1985年任台湾省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兼诉愿委员会主任委员。1986年任 “行政院” 第一组组长。1988年11月任台湾当局 “行政院新闻局” 副局长,1993年2月升为“新闻局”局长。1995年1月起任台湾“法务部调查局”局长。1996年6月升任 “法务部长”,1998年辞职。1997年8月当选国民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2000年2月因协助宋楚瑜竞选 “总统”而被国民党中央撤销国民党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