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美学思想zhuangzi de meixue sixiang
庄子(公元前369—前286年),名周,战国时蒙人。《庄子》一书,既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又是中国美学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庄子》一书认为,“道”是客观存在的、最高的、绝对的美,而现象界的美和丑则是相对的,它们不仅相比较而存在,相互转化,而且在本质上是没有差异的,因为它们在本质上都是“气”。因此,庄子提出: “厉与西施,道通为一”这一命题,认为审美对象只要表现了宇宙的生命力,具有了生意,那么,即使是丑的东西也可以成为美,甚至越丑越美。
庄子将“道”视为绝对美,那么如何把握这种绝对美,进入人生最高的审美境界呢?庄子为此提出了“心斋”、“坐忘”的范畴。他要求观照者必须排除胸中一切生死祸福得失的考虑,必须达到“无己”、“无功”、“无名”、“外生”、“外死”、“外天下”的精神状态,由此方能实现对“道”的观照。可见,“心斋”、“坐忘”这两个范畴概括了庄子关于审美心胸的理论。此外,庄子还通过许多生动的寓言故事,如“庖丁解牛”等,说明实践活动中所达到的高度自由的境界就是审美的境界。庄子的这一思想显然接触到美是自由的显现的观点,因而至今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