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是为维护海内外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遵循中国国家旅游局分级设立的原则,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1995年11月成立的事业单位,直属于广西旅游事业局领导。
质监所现下设办公室、理赔部、监管部三个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精简高效。工作职责范围是:(1)直接处理本地区重大的跨地、市的投诉案及区直各部门的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2)受理并处理广西区内的国际旅行社及区直的国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3)根据区旅游事业局委托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质监所的成立使旅游者有了“投诉之门”,使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有了“监管之手”。对维护旅游者权益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起到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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