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全资附属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1988年3月28日开业,1991年7月8日复业。其宗旨是开拓中长期资金市场,促进企业向社会筹集资金,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经营业务,主要是代理证券发行、自营和代理证券买卖、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证券的代保管和证券的鉴证、接受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接受委托办理证券的登记和过户、办理证券、票据贴现和证券抵押贷款,以及办理证券投资咨询等业务。公司设办公室、发行咨询部、营业部、计财部、交易部。复业1年共代理发行企业债券19600万元,自营买卖各种债券成交额7263万元,发放证券抵押贷款12477万元,代保管各类债券556万元。随着电脑报价联网的开通,公司已与全国各地证券交易机构进行了广泛的业务联系,在平等互利、恪守信用的原则下,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