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机构名。简称“广东省考委”。1984年成立。同时建立其下属办事机构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既作为广东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同时又兼广东省高等教育厅的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方针、政策和业务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和遴选主考学校;组织本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包括命题、评卷、巡考和实践考核等;负责本省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指导本省社会助学活动;指导和协调省辖各地市考委及其办事机构考办、主考院校考办进行工作;宣传自学考试;编辑出版《广东自学考试》杂志(季刊)、《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广东自学考试简报》等;供应自学考试教材和有关自考辅导资料;经国务院授权面向港澳地区开考;在香港考试局设立考场并组织考试;组织并承担对部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学历认定考试和教学质量评估考试;开设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等多种非学历水平考试和资格考试;试点开设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和广播电视教育注册视听生考试。在考试形式上,实施面向社会开考与面向部分地区、部分教学辅导点的中小规模考试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考试相结合。下设机构有:行政秘书组、命题组、计划宣传组、考务考籍组、社会助学组、电脑管理组、教材供应服务部、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及全国命题中心广州分中心、自考研究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