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即道德Xingfu ji daode
在幸福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一种偏重于幸福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幸福高于道德,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道德的意义就在于它是达到或者增进人的幸福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失去了幸福,就无所谓道德;人们获得了幸福,也就获得了道德,是幸福的人也就是有德的人。在西方的古希腊罗马时代,这种观点已开始产生,其成熟时期则始于文艺复兴时期,兴盛于十八、十九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以及以后的英国功利主义、法国唯物主义和德国的费尔巴哈等,都是这种观点的代表。洛克认为:“所谓善或恶,只是快乐或痛苦自身。”葛德文说:“善是一个一般的名词,包括快乐和取得快乐的手段。恶也是一个一般的名词,包括痛苦和造成痛苦的手段。”费尔巴哈认为,“道德的原则是幸福”,“道德乃是福乐之条件、手段”。幸福即道德的观点,一般都重视现实的物质幸福,这对批判西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道德有积极作用, 但有时会滑向极端享乐主义及利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