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管理体制国家管理工资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通俗地讲,就是谁来管,管什么,怎样管这三个问题。所谓“谁来管”,是指在工资管理方面如何设置机构以及各机构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所谓“管什么”,是指各级各类工资管理机构在管理职责和权限上的划分;所谓“怎样管”,是指用什么样的方法来管理工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资管理体制逐步走向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新阶段。目前这种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与过去的管理体制相比,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将中央机构直接管到企业和职工的“一竿子插到底”的体制,转变为中央只管到省和产业部门,赋予省和部门相应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对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则由企业自主决定。二是将原来中央管理部门直接制订大量具体政策办法转变为重点管理地区、部门的职工工资总额,制定工资分配和管理的基本政策法规和改革的总体方案,地区和产业部门工资管理机构的职能也逐步向指导、监督、为企业服务的方向转化。三是将原来单纯的指令性计划管理,转变为引入市场机制,增强工资计划中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弹性因素,减少刚性成份,实行指令性与指导性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对于增强企业活力,增强宏观管理的实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实际需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