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农业结构国民经济中两大部门的生产联系和比例关系。建国前,新疆是典型的以农牧业为主的地区,农业占有绝对优势,工业所占比例很小。1949年,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只占14.29%,而农业则占有85.71%。建国后,由于一系列现代工业企业的建立,这一比例发生重大变化:工业产值迅速上升,农业产值连续下降,中途基本持平,最后工业产值大大超过了农业产值。具体变化如下:1955年为30:70(前者为工业,后者为农业,下同),1958年为49:51,1978年为62: 38,1995年为66:34,2002年为6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