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岳麓学规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岳麓学规岳麓书院制定的学生守则。学规是古代书院用以约束生徒的规矩章法,它规定书院的培养学生的目标以及学生修身、治学、处事、接物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岳麓书院制定的学规,清代以前见于文字的很少;到了清代,特别是康、乾之世,随着官学化程度的加深,岳麓学规内容才不断增加,日臻严密具体。据民国《宁乡县志·先民传》记载,宁乡人程祐祉在康熙中期主讲岳麓书院时,曾立《为学日程十二则》,但已散佚。至今可以查考的是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受聘为岳麓书院山长的湖南善化(今长沙)人李文炤制订的《岳麓书院学规》,有八条,要求学生平时注重立身、敦品、养性;治学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力行。乾隆十年(1745年)湖南巡抚杨锡绂又为书院订立了《岳麓书院学规》四条,分“立志”、“求仁”、“变化气质”、“正文体”。要求学生知正学,务实修,加强道德修养。他在学规引言中指出,书院宗旨是造就人才,而不是“仅为工文藻、取科名、扬声誉已也”。乾隆十三年(1748年),山长王文清又订了十八条学规,前九条是忠、孝、庄、俭、和、悌、义等道德规范;后九条规定了学习的内容与方法。学规简明扼要,易记易循,如:“时常省问父母。朔望恭谒圣贤。气习各矫偏处。举止整齐严肃。服食宜从俭素。处事毫不可干。行坐必依齿序。痛戒讦短毁长。损友必须拒绝。不可闲谈废时。日讲经书三起。日看《钢目》数页。通晓时务物理。参读古文诗赋。读书必须过笔。会课按刻蚤完。夜读仍戒晏起。疑误定要力争。”岳麓学规,反映了书院官学化的倾向,体现了朱熹、张栻的理学传统,自然有不少糟粕。但其中有关学生道德修养和治学之道的见解,则是我国古代教育思想的宝贵遗产,值得批判地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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