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科尔斯,理查德1624—1672Nicolls,Richard.殖民地行政官。生于英国。英国从荷兰手中夺取新尼德兰以后,尼科尔斯于1664—1668年由约克公爵任命为纽约殖民地总督。曾颁布名为“公爵的法律”的法典。有才干的开明总督。 尼科尔斯,理查德1624—1672Richard Nicolls北美殖民地官员。生于英国。1664年赴北美,8月抵达新阿姆斯特丹,从荷兰手里夺取该城。被约克公爵(Duke of York)任命为纽约殖民地总督(1664—1667)。结合英国法律的特点和先前罗马、荷兰的部分法律内容制定《公爵法》,是为纽约的第一部法典。其殖民管理颇有成效,为英国人和荷兰人所信任。1667年离任,次年回到英国。1672年在英、荷海战中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