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省刑部官司名,尚书省六部之一。
职源刑部之名,始自北周(《周书·裴果传附刘志》)。隋开皇三年(583)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刑部遂成为尚书省六部之一的名称,唐宋以后沿用不改(《隋书·百官志》下)。
简称与别名❶刑部。全称为尚书省刑部。《长编》卷353,己未:“刑部言:‘叙用人不得并叙两官。’”《宋史·职官志》1《尚书省》:“曰吏部,曰户部,曰礼部,曰兵部,曰刑部,曰工部,皆隶焉。” ❷秋台。拟唐官司称,唐光宅元年曾改刑部为秋官。《合璧后集》卷31《都官郎中》:“进秋台者,以都官为峻。”《新唐书·百官志》1《刑部》:“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 ❸宪部。拟唐官司称。《齐东野语》卷10《俞侍郎执法》:“朝廷有宪部,而郡国无宪台,可乎?”《二老堂杂志》卷4:“宪部,刑部也。宪台,御史台也。”《新唐书·百官志》1《刑部》:“天宝十一载,改刑部曰宪部。” ❹秋曹。《长编》卷7,壬寅:“诏以宪府绝奸,天官选吏,秋曹谳狱,俱谓难才。应御史台,吏部铨、南曹,刑部、大理寺(按:此两司通称秋曹),自知杂侍御史、郎中、少卿以下,本司莅事满三岁者,迁其秩。” ❺司寇。拟《周礼》官名。《攻媿集》卷36《四川制置使京镗权刑部尚书》:“忠厚之臣,俾居司寇。”《周礼·秋官司寇》:“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刑官之属:大司寇一人……。” ❻白云司。拟古官称。春秋时郯子以秋官为白云,唐、宋之世,或以白云司喻称刑部。《云麓漫钞》卷10:“郯子以秋官为白云。《类要》云: ‘白云司职,人命是悬。’皆言官名。”《汉书 ·百官表》上:“黄帝以秋官为白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