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徽酒坊银碗
唐代银器,1958年陕西省耀县柳林背阴村出土。高五十八厘米,口径十四厘米,底径七点八厘米,重三百一十三克。侈口,弧腹,圈足。碗心饰翱翔的鸿雁,周围饰以对称的莲花及海棠各两组,衬以鱼子纹地。口沿里外均饰联珠纹。银碗内外腹刻上下相间的忍冬纹三列。器物通体装饰华丽,碗底圈足内鋬刻: “宣徽酒坊宇字号”七字款识,银碗造型别致,纹饰精美,从底部的錾文可知唐代“宣徽院”在铸造、使用金银器时都有严格的规定,是在少府监中尚署辖下的金银作坊生产的。当时宣徽酒坊的金银器是按《千字文》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顺序编排号码的。据《通考》记载没有宣徽院“置宣徽南北院使以宦者任之,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飨、供帐之事”,因此“宣徽酒坊”应为徽院所属的酒坊。现藏陕西省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