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会试员额
金国会试进士,初定参加考试员额,其后只定录取员额,不定参试人员。《金史·选举志一》:“凡会试之数,大定二十五年 (公元1185年) 词赋进士不得过500人。二十八年,以不限人数,遂至586人。章宗令合格则取,故承安二年 (公元1197年) 至925人。时以复加四举终场者,数太滥,遂命取不得过600人。泰和二年 (公元1202年) 上命定会试诸科取人之数,司空襄言: ‘试词赋经义者多,可5取1。策论绝少,可4取1。恩榜本以优老于场屋者,4举受恩则太优,限以年则碍异材,可五会则受恩。’ ……遂定制,策论3人取1,词赋经义5人取1,5举终场年四十五以上、4举终场年五十以上者受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