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官田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周禮·地官·載師》: “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 鄭玄注: “鄭司農云:官田者,公家之所耕田,……玄謂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 古代名物 > 資產類 > 田宅場圃部 > 田地 > 官田1 官田1 guāntián 猶公田。以其屬官府所有,故名。《周禮·地官·載師》:“以宅田、土田、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鄭玄注引鄭司農曰:“官田者,公家之所耕田。”清·俞樾《群經平議·周官一》:“牛人掌養國之公牛,巾車掌公車之政令。注並曰‘公猶官也’,然則官田猶公田矣。” 古代名物 > 資產類 > 田宅場圃部 > 田地 > 官田2 官田2 guāntián 國有而無人耕作的土地。漢·仲長統《昌言》卷上:“今者土廣民稀,中地未墾,雖然猶當限以大家,勿令過制。其地有草者,盡曰官田。力堪農事,乃聽受之。若聽其自取,後必爲姦也。” 古代名物 > 資產類 > 田宅場圃部 > 田地 > 官田3 官田3 guāntián 屬官府或王室所有,租與民耕之地。《晉書·慕容皝載記》:“持官牛田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與官中分。”《明史·食貨志一》:“明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初,官田皆宋元時入官田地。厥後有還官田,没官田,斷入官田,學田,皇莊,牧馬草場,城壖苜蓿地,牲地,園陵墳地,公占隙地,諸王、公主、勳戚、大臣、内監、寺觀賜乞莊田,百官職田,邊臣養廉田,軍、民商屯田,通謂之官田。” 官田official owned land民田的对称,是封建社会中土地的一种名色。从所有权归属看,主要是国有土地,但也包含有私有土地。 官田officiallyowned land❶公田的一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载师》:“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这种官田系指庶人在官者,其家属所受之田。 官田 官田官府之田。也称公田。《周礼·地官司徒》: “以官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 今注: “官田: 郑注云:‘庶人在官者,其家所授田也。’ 按: 庶人在官者谓府、史、胥、徒等,官给以稍食禄,故得免农,然其家子弟有任农者,亦授之田也。” ☚ 寡君之老 官庄 ☛ 官田 官田国有土地中官府直接占有的耕地。官田一词始见于《周礼》。直至清末,历代王朝都有相当数量的官田,形式不一,名目繁多。主要类别有: ☚ 口分田 没官田 ☛ 官田中国历代封建政府或皇室直接占有的田地。汉有苑、屯田。北魏有职分田。隋唐有职分田、公廨田。宋有职田、官庄、屯田、营田、学田、仓田等名目。明官田名目最多,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牲地、放马草场、赐乞庄田、百官职田以及军、民、商屯田。清官田已不占重要地位,新置有八旗庄田、卫所屯田、祭田、学田、牧场等。至清末,官田多为官僚及地主侵吞,并逐渐转化为民田。东汉经学家郑众、郑玄,对官田各有解释。郑众曰:“官田者,公家之所耕田”。郑玄谓:“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 官田 官田壮族土司统治地区的一种土地占有名称。土官将境内良田划出作为官田,由官府直接掌管,强迫农奴无偿代耕,收获全归土官支配,以作薪俸,具有职田性质。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载:“知州别得养印田,犹圭田也。权州以下无印记者,得荫免田。”说明官田分为“养印田”和“荫免田”两种,都是供不同级土官养膳所用,属官田性质。 ☚ 土司田制 那关 ☛ 官田 官田“民田” 的对称。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一。国有土地。表现为:( 1 )历代政府或皇室直接占有的耕地。官田一词始见于《周礼》。后代学者解释不一。东汉经学家郑众把它释为“公家所耕田”, 郑玄则释为“人在官者所受田”。官田名目繁多, 具体内容各代多有差异。汉有苑、屯田。北魏有职分田。隋唐有职分田、公廨田。唐还有官庄、宫庄、营田等, 以及唐初依均田法所授之田。宋有职田、官庄、屯田、营田、学田、仓田等,以及官府所收之绝户和逃户田、犯罪没收的田、安边所田。金元除继承宋官田外, 又掠夺大量民田为官田。明官田名目最多, 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 城壖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以及军、民、商屯田等。明弘治十五年(1502)官田占民田七分之一。其中园陵坟地、各种乞赐田, 后来实际上已成为皇族、贵族、官僚等私有。清官田包括内务府官庄、户部和光禄寺官庄、盛京官庄、祭田、营田、籍田、学田、直省公牧地等。旗地属官田。另屯田、灶田、马厂、放垦荒田等, 亦属官田。至清末, 官田多为官僚及地主侵吞,逐渐转化为民田。官田免缴田赋,田丁亦多免徭役。早期官田多用奴仆或依附农民耕种, 至明清渐以招佃承租为主。历代王朝为了巩固统治的基础,保证皇族贵戚的食用, 总是利用不同形式,掌握大量官田,在土地所有权上,与民田对立。这些官田,经常有向地主土地私有制转化的趋势。( 2 )政府控制的无主荒地。东汉仲长统《昌言·损益》: “今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虽然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其地有草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若听其自取,后必为奸也。” ☚ 牧地 民田 ☛ 官田 官田“民田”的对称。中国历代封建政府或皇室直接占有的土地。如汉代皇室享有的籍田、算田; 唐代的皇庄; 宋代的逃户田、安边所田; 元代的籍田; 北魏的口分田、永业田; 明代的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等; 清代的祭田、营田、旗地屯田等等。官田大多免缴田赋,田丁多免徭役。早期使用奴仆或依附农民耕种,到明清以招佃承租为主。官田有的是国家所有,有的是贵族所有。官田经常有向地主土地私有制转化的趋势。 ☚ 王田 民田 ☛ 官田 官田封建国家控制的无主土地。“民田”的对称。中国历代封建政府或皇室直接占有的土地。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之一。一般都免除田赋,田丁亦免徭役。其名目甚多,历代均不相同: 汉朝有苑田、屯田; 隋有职分田、公廨田; 唐还有官庄、宫庄、营田等; 宋有职田、屯田、营田、学田、仓田及官庄; 降至明朝,其花样日盛,如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田、赐乞庄田、百官职田、屯田及牧场、牲地、园陵、墓地等。在清代,新设了八旗庄田、卫所屯田等。清末,多为官僚及地主侵吞,逐渐转化为民田。 ☚ 畜牧经济 公田 ☛ 官田16世纪中叶郑成功在台湾实行的一种国有形式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1662年,郑成功把荷兰殖民者逐出台湾后,将他们过去所霸占的台湾土地即所谓※“王田”改称“官田”。招民垦种,耕者皆为官佃,分三等纳税课赋。此类可耕土地广阔,佃民通常耕数年后则易地新垦,故有关当局采取三年一丈,定其数量与土地肥硗,以课其增减。 官田❶周代公田的一种。《周礼·地官·载师》: “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郑众、郑玄对官田所作注释略有不同。郑众云:“官田者,公家之所耕田。”郑玄谓:“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